根據《上海市幼兒園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本市幼兒園將不實行寒暑假制度;在中小學的寒假、暑假期間,幼兒園工作人員實行輪流休假。但前不久,我剛剛參加過我家寶寶的家長會,老師說從上周五開始就進入寒假了,難道上面的規定又變了?如果幼兒園真的不放寒假,對于我們這樣的雙職工家庭來說,孩子有人照顧是一件好事。
可惜,幼兒園的寒假還是如期而至。不過,我們寶寶上的這個公辦幼兒園辦了一個寒托班,只要報名就可以在幼兒園多呆一個星期,不另收錢。當然,不參加也不退錢。不過由于是混齡(大班、中班、小班的孩子在一起玩),所以參加的人數很少。而寒托班結束,小朋友就必須回家了。
那么該做法是不是不符合最新的規定呢?我在市教育局的網站上找到了這個《辦法》,發現這不是一個新規定,而是1992年9月26日發布的市政府第23號令。也就是說,20年前就是這么規定的。當然,你也不能說幼兒園沒有執行這項規定。事實上,老師可以用各種方法讓小朋友和小朋友的家長“自愿”放寒暑假。第一,當然是不告訴你有這項規定。第二,當然是老師暗示或明示。比如老師說寒托班沒啥意思,大多數小朋友都不參加。聽了這話,家長總要掂量掂量了吧?更有甚者,幼兒園方面干脆直接告訴你,從什么時候到什么時間放假,沒有商量余地。作為家長,你還能怎樣?
《辦法》說得好: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,應當促進幼兒在體、智、德、美方面和諧發展,并為幼兒家長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條件。可從寒暑假的設置,到每天下午4點左右早早的放學時間,幼兒園的做法能讓家長安心工作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