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家長們深受困擾的“入園難、入園貴”問題,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財政部聯合印發《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。新規定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、捐資助學費、建校費、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。家長們希望,新規的出臺能有效落實,讓屢禁不止的贊助費、興趣班等風氣“剎剎車”。
嚴禁收贊助費,收費項目須公示
《暫行辦法》規定,幼兒園收費統一為保育教育費、住宿費,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、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,應遵循“家長自愿、據實收取、及時結算、定期公布”的原則,不得與保育教育費一并統一收取。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、捐資助學費、建校費、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,嚴禁以開辦實驗班、特色班、興趣班、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。
《暫行辦法》要求,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、公示牌、公示墻等形式,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;招生簡章應寫明幼兒園性質、辦園條件、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。各地要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,對違反收費政策的行為,要依法嚴肅查處。
《暫行辦法》還規定,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、孤兒和殘疾幼兒,幼兒園應酌情減免收取保育教育費,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、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。
四大措施確保政策落實
國家將主要采取四個方面措施落實上述政策:
要求各地制定實施細則,細化落實各項政策。
加強社會監督和依法查處亂收費行為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暢通“12358”舉報電話,及時受理群眾的投訴舉報,對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法律、法規、政策和《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的行為,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》等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。
南京舉報贊助費要實名,家長陷“兩難”
針對《暫行辦法》中相關規定,南京市教育局財務處負責人表示,目前南京已經有類似做法。這位負責人說,南京所有公辦幼兒園按幼兒園等級,執行統一收費標準,開學時均要求幼兒園將收費標準張貼在醒目的公告欄。南京市教育局每學期開學都會公布投訴電話,如果幼兒園不張貼收費表或是超范圍收費,家長可以隨時打電話舉報,查實后按規定嚴肅查處。目前南京市的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只需在物價部門備案即可,但南京市教育局也要求民辦園公示收費標準,如果不公示也要進行查處。
南京市在幼兒園贊助費方面也有明確規定。除不與入園掛鉤的社會自愿捐贈外,如果幼兒園違規收取贊助費才接收幼兒,只要有實名舉報并查實,也將進行處理。不過由于擔心影響孩子上學,家長們往往陷入兩難,真正進行實名舉報的人非常有限。家長們期待,這次國家出臺的規定,能夠有辦法化解這一難題。
興趣班屢禁不止,家長期待嚴管
新規中提到,嚴禁以開辦興趣班等形式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。目前,盡管南京市教育部門也有明確的規定,不能在教學時間辦興趣班,也不能收費辦班,但實際上幼兒園辦興趣班的現象一直屢禁不止。
昨天記者采訪了幾位民辦幼兒園的家長。一位中班幼兒的家長說,孩子每學期要交400元參加幼兒園的舞蹈班,每周上一次課,但奇怪的是,舞蹈班用的是正常的下午幼兒園教學時間。“平時我們是下午4:30接孩子,上舞蹈班那天,只推遲一會兒,半小時都不到,肯定是占用上課時間了。”
另一所民辦園的家長說,“我們一個月要交一千多的費用給幼兒園,一學期還要至少上兩個園內的輔導班,再加教材費,上幼兒園的成本太高了!”這位媽媽說,老師雖然沒有強迫孩子一定要上輔導班,但看別的孩子上了,自家孩子總不能在教室里發呆,孩子吵著要上,這錢還是得交。因此,針對《暫行辦法》中嚴禁開辦興趣班等內容,家長們希望能出臺行之有效的措施,能夠真正管好管住這些幼兒園。